九龙金坑河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九龙金坑河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九龙金坑河整治工程。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萝岗区。
1.2.3 工程范围:项目总用地面积896.45亩,其中永久占地400.45亩,工程临时占地496亩,整治河道总长度10.12公里,其中干流9.78公里,支流0.34公里,流域面积95.8平方公里。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开计投[2007]94号。
1.2.6 资金来源:广州萝岗区财政资金拨款。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247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4352万元;勘察设计费按工程费计取。
1.2.8 设计标准:20年一遇洪水设计。
1.2.9 合同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
1.2.10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08年1月,竣工日期为2010年8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或河道治理专业(含全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本工程允许联合投标,不具有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可与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牵头方必须为设计单位。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须由副职或以上领导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
1.4.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8 企业2004年1月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城市防洪、堤岸整治)的业绩。
1.4.9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去不良记录的单位和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亲自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5.1.6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如果招标代理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据此,申请人可获得延长2个工作日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
1.5.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2008年 2 月 5 日。
1.6.2 集合地点:广州市萝岗区林业和水利管理中心。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200 万元。方案设计不作补偿。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具体内容执行穗开财建(2007)290号文。
1.7.2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不得低于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为90—120元/m。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4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0 交易服务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730 广州市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
1.10.4 传真号码: 020-
1.10.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1 招标管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
1.11.4 传真号码: ***-********
1.11.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1.12 监督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2 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
1.12.4 传真号码: ***-********
1.12.5 电子邮箱:ljx@gzcc.gov.cn
1.12.6 网址:http://www.gzcc.gov.cn
1.13 招标人
1.13.1 名称: 广州市萝岗区林业和水利管理中心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730广州开发区青年路综合市场三楼
1.13.3 联系人:王先生
1.13.4 电话(手机)号码: 020-********
1.13.5 传真号码: ***-********
1.14 招标代理
1.14.1 名称: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4.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10广州市天寿路10号215单元
1.14.3 联系人:孙先生
1.14.4 电话(手机)号码: 020-********、139*****440
1.14.5 传真号码: 020-********
1.14.6电子邮箱:ssg55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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