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7年)招标公告
薛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7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薛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7年)已经“枣水农字〔2017〕11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薛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薛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7年)位于薛城区沙沟镇和周营镇,通过新建地表水厂一座(2万方/日),利用微山湖水源采用在引渠边坡上建造泵站取水,经过水厂处理后通过管道输水,满足周营镇、沙沟镇13.6万人(其中2万人为大学城备用水源)的饮水安全问题。主要建设内容:
1、取水工程:建设取水泵站1座及泵站配电室1座。
2、净水工程:建设稳压井1座、絮凝沉淀池1座、V型滤池1座、反冲洗泵房1座、清水池2座、送水泵房1座等处理构建筑物。
3、附属建筑物:建设综合楼(含水质检测实验室)、变配电间、仓库维修间等附属建筑物。
4、应急投加系统:建设粉末活性炭投加间及设备、高锰酸钾投加设备。
5、污泥处理系统:建设集水集泥池1座、浓缩池2座、均质池1座、脱水机房1座及其相关设备。
6、消毒、加药系统:建设二氧化氯投加间、加药间等。
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段。其中:监理1个标段,质量检测1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
监理标:对薛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7年)施工和保修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质量检测标:对薛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7年)施工及所购买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施工标:承担薛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7年)项目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人要求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监理的能力。
3.2质量检测投标人要求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类5个类别)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3.3施工投标人要求为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施工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地方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4.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4.2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单位全称、税号、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地址、电话)。
4.3参加电子招标项目网上汇款的单位,请在汇款后,将开票信息发至我公司财务********0@qq.com邮箱,否则一律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汇款凭证请注明“购买某某项目招标文件”,由单位账户汇款,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6.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日08:30:00~2017年6月6日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dzzb.sdwr.gov.cn/)”,明确单位名称及所投标段,通过电汇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在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栏中自行下载。(开户名: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和平路支行;帐号:2273 2702 4184)。
6.3 招标文件售价:监理、检测标每标段售价¥500.00元,施工标每标段售价¥700.00元,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薛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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