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公司81号天然气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压缩机房隔音降噪部分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工程建设公司81号天然气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压缩机房隔音降噪部分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CPECCXJSJY-ZBFZX-WZ-EPC-********
一、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物资采购概况与招标数量
2.1 招标项目名称 :81号天然气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压缩机房隔音降噪部分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压缩机房隔音降噪部分。具体参数详招标文件。
2.3 计划到货时间:报最快交货期。
2.4 交货地点:81号天然气处理站改扩建工程现场(距离克拉玛依市区34公里)。
2.5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14381施建03-格。
2.6 服务要求:按照约定准时到货,安装、验收、调试、试运及售后服务。
2.7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明,所提供的设备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具有环境工程专项乙级以上设计资质、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3.3 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 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制造商应提供过去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提供投标人银行在开标前3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不接受银行存款证明),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3.5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6 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7 业绩要求:必须具有新疆油田类似项目压缩机房隔音降噪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及业主评价。
3.8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9 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26日至2017年06月01日,上午10时至13 时,下午16时至19时,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C座1107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以电汇方式办理(电汇形式,请注明“81号天然气处理站改扩建工程-压缩机房隔音降噪部分”及公司信息)。
4.3 需E-mail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在收到投标者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和电汇凭证的扫描/传真件后2日内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5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C座20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 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出)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5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C座202会议室。
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招标中心)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邮编:834000
联 系 人: 王蒙欣 电话: ****-*******
电子邮件:********8@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克拉玛依友谊路支行
帐 户 名:新疆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账 号:****************063
招标人:新疆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盖章):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招标中心)
2017年05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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