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警用防护装备、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CLZFCG(JZ)2017-13号
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警用防护装备、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CLZFCG(JZ)2017-13号
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警用防护装备、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CLZFCG (JZ)2017-13 号
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其所需的特警服装及防护装备、信息化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CLZFCG (JZ)2017-13 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特警服装及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单位名称:策勒县公安局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包一:警用装备, 预算价8.16万元;包二:信息化设备,预算价52.78万元。
五、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3)为保证供应货物的质量,能够做到及时补充和调换并做好售后服务,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在和田地区有常设的售后服务机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要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经营范围;
(4)因此次采购的货物为公安系统配备,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公安部协议供货入围企业》的产品或提供入围企业的正式唯一有效授权书原件;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必须携带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件副本原件到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质审查备案,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报名,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自带U盘)或申请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开标前现场审核所有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商拒绝参加投标。
七、报名及文件取得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6月5日(正常工作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7年6月6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九、采购机构地址: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策勒县自来水公司二楼)
十、联 系 人:田亚荣 电 话(传 真): ****-*******
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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