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河源市公安消防局机动中队消防站建设,河源市公安消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经河源市人民政府河府办函[2007]102号文批准同意,现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投资合作企业。现委托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源市公安消防局机动中队合作项目
2、项目招标单位:广东省河源市公安消防局
3、招标内容: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河府办函[2007]102号)文内容,河源市消防局机动中队合作项目由河源市公安消防局提供建设土地,办理前期建设规划报建等手续,中标人负责出资建设整个工程项目。本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为9000m2,其中4158m2用于建设标准消防站(含建设消防中队办公楼、训练塔、停车场、篮球场、道路和绿化等),1139m2用于文昌路道路建设,3703 m2用于建设商住楼和消防官兵经济适用房,建成后由中标人自行经营,其中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约5000m2须按成本价出售给消防官兵。本工程合作项目是捆绑招标,中标单位既是项目投资人,又是该合作项目工程施工中标单位。
4、项目建设地点:河源市区文昌路东边、建设大道南边、长安街北面
5、项目建设总工期: 日历天,并在该工期内确保能向河源市公安消防局移交消防中队办公楼、训练塔、停车场、篮球场、道路和绿化工程等。
二、合作形式:中标人负责投资整个项目的建设和施工,除了提供给招标人消防站工程等外,其余由中标人自行经营销售,亏损自负;盈利部分则可由合作双方分成。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7年 9 月 17日 8 时 30 分至2007年 9 月 21 日 16 时30分
2、报名地点: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河源市区凯丰路6号市城管局大楼106室)。
四、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能确保投资本项目建设资金能及时到位,保证满足工程施工及进度要求;
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以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企业(含同一集团属下成员企业);
3、企业在河源市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企业信誉良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1、投标申请函(格式不限)
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果授权)
3、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河源市注册登记备案证明
5、企业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及其它信誉证明材料
6、满足本招标合作项目条件的承诺书
7、集团成员企业需同时提供集团及属下相关企业证明资料
六、确定正式投标人办法:
1、当符合要求的报名投标申请人等于3家时,自动成为正式投标人;
2、当符合要求的报名投标申请人大于3家时,由招标人根据投标申请人的资金实力、资质业绩、资历、社会信誉等内容进行审查考察,选取综合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3至5家报名申请人作为正式投标人。
3、当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不足3家时,则按有关规定由招标人发出补充公告,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七、其它:
1、各报名单位按以上资料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打印目录和页码,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每页需加盖公章;
2、投标申请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不实或隐瞒、虚报、缺少等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3、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的审查考察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4、本公告同时在河源日报及广东投资招商网(网址:www.gdtzzs.gov.cn)发布,内容如有修改或补充,以广东投资招商网发布的内容为准。
招标单位:广东省河源市公安消防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