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广东公司2019年度物流配送服务公开比选项目(汕尾)_比选公告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2019年度物流配送服务公开比选项目(汕尾)_比选公告
本项目2019年度物流配送服务公开比选项目(汕尾)(项目编号:GDYD********707)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需求方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委托深圳市都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 | ||||||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为规范和加强汕尾分公司的物流配送服务管理,拟开展2019年度物流配送项目的采购工作, 选择一家有资质的物流公司负责汕尾移动城东总仓库至汕尾移动各分公司(以下称“营销综合仓储物流配送搬运”)及汕尾移动各分公司至其所辖的各社会渠道点(以下称“卡类及宣传物料配送”)物流配送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① 提供业务类、网络类、办公类物资的配送及搬运服务(不含分拣服务); ② 从城东仓库与分公司各仓库收货,配送至公司业务网点、办公地点等(不含个人客户端及增值业务); ③ 从网点、办公地点等揽收回退物资; ④ 设立对口项目工作小组,提供7*24小时的配送服务专职工作; ⑤ 各类审计的迎审配合工作。 其中,营销综合仓储物流配送搬运配送地点如下: ① 汕尾移动城东总仓库 ② 汕尾全球通大厦 ③ 汕尾城区生隆大厦 ④ 海丰分公司仓库 ⑤ 陆丰分公司仓库 ⑥ 陆河分公司仓库 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需求说明书》。 1.2合作商数量及合同金额分配比例:本项目拟选定1家合作商签订项目合同,金额比例为100%。 1.3本项目上限总金额:不含税预算金额为664850元。其中,营销综合仓储物流配送搬运不含税预算金额为144850元,(含物流配送不含税金额124300元,物资搬运不含税金额20550元)预估配送增值税税率11%,搬运增值税税率6%,卡类及宣传物料配送不含税预算金额为520000元,预估增值税税率11%。 1.4服务周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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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答方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 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若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其隶属法人应当满足上述所有资质要求,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比选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 2.3 成立年限:通过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进行核查,至应答截止日成立年限不少于两年,应答方如出现吸收合并的,其成立时间可溯源至原单位的注册时间起算;如出现新设合并的,成立时间可溯源至参与合并的单位中成立时间较短的单位的注册时间。(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年限进行核查)。 2.4 纳税凭证:需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由税务机关开具的“纳税凭证”(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纳税流水证明)或者由税务机关开具的“免税凭证”。 2.5 参选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2.6 参选人需具备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定的3A物流企业及以上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7 业绩要求:具有相关项目经验【物流配送类服务项目不低于1个,合同时间范围为2014年1月1日(签订时间)至今,包括执行中的合同】(要求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应答方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实际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并提供发票查验网址,以统计期间实际开具的发票累计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或者未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满足资格条件的应答方才能进入评分环节,不满足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 ||||||
三、项目报名与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05月26日10时00分至2017年05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元)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05日09时00分;地点:广东省汕尾市红海中路全球通大厦9层会议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当电子应答文件出现应答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应答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采购人确认,则该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电子应答文件同时失效。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需求方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代理机构 : 深圳市都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关于报名的额外提醒: 供应商须按下述所列的所有步骤进行操作以完成全部报名流程: (1)供应商完成报名申请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应答方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应答方完成第一阶段报名(但仍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2)供应商完成第一阶段报名后,请务必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投标管理”-“投标应答”-“投标应答”- “购买标书”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已申请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比选文件费用:并将汇款凭证(收款方为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第7条。汇款凭证需备注项目名称和支付人姓名/公司名称)发送至公告第七条中的指定邮箱;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4)采购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确认供应商已完成购买,此时供应商完成所有报名流程,并获得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下载比选文件的权限,此时供应商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未在比选公告3.1条款的指定时间前支付比选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应答的资格。比选文件在第一部分提供《电子采购注意事项》,供应商在购买比选文件后须认真阅读。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深圳市都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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