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心医院儿童分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答疑公告
汕头市中心医院儿童分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答疑公告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7)77 | 工程编号 | ****************03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中心医院儿童分院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预(2017)9号、汕市发改招函(2017)17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中心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黄工、郭工 | 联系电话 | ****-********、****-********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红领巾路10号(原汕头宾馆)。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877.91平方米改造装修,一层为健康卡办理、收费、药房、住院手续办理、检验科、影像检查室及辅助管理用房;二层为功能门诊、治疗室、超声检查室;三、四、五、六层为普通儿科病房。新建地下消防水池及完善各种配套设施等。 | ||
资金来源 及构成 | 自筹100%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 位要求 | 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建筑专业)乙级设计资质。(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勘察资质。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必需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4、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经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开具有效,查询期限为近三年;联合体投标成员方须分别提供)。5、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必须是本单位(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注册人员,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2)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四、招标文件、前期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下载。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5个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信息网、汕头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住建局11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局 | 联系电话 | ****-********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7-5-27 |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7-6-9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7-6-14 11: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7-6-16 17:00 |
递交标书 | 2017-7-4 8:30 -- 10:30 |
评标开标 | 2017-7-4 8:3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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