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委托,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呼和浩特市“塞外安康新居”、“塞外安居新城”公租房PPP项目社会投资人,现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投资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塞外安康新居”、“塞外安居新城”公租房PPP项目
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7】-政采-公开-030
备案计划单号:
********77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呼和浩特市“塞外安康新居”、“塞外安居新城”公租房项目是呼市的一项重大民生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引导合理住房消费、缓解群众住房困难,实现人才和劳动力有序流动、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效率,呼和浩特市政府授权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房管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塞外安康新居”、“塞外安居新城”公租房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本项目为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
根据《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塞外安康新居公租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塞外安居新城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8.70861万平方米,公租房总套数7278户。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93133.6万元(含建设期利息)。
(2)项目建设内容
“塞外安居新城”公租房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东街以北、哈拉更西路以西位置。项目总建筑面积31.213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6.1855万平方米,地下5.028万平方米。其中:公租房总建筑面积205267平方米,公租房总套数4256户,居住人数9364人;配建商业47981平方米;配套公建8607平方米。本小区建设12-13层高层住宅24栋,9层商业楼2栋,3-4层商业楼8栋,2-3层幼儿园1栋;地下车库两座共50280平方米。
“塞外安康新居”公租房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二环西路与二环北路交接位置,北临110国道。地上建筑部分:公租房总建筑面积168527.2平方米,公租房总户数3022户;配建342户商品房(占总户数10.2%),总建筑面积40229.8平方米;建设配建商业用房15404.4平方米,配套公建4421.1平方米。第二,地下建筑部分:公租房地下室7266平方米,商品房地下室2173.2平方米,地下配套公建801.1平方米,地下车库36929.4平方米。
(3)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处于施工阶段。“塞外安居新城”项目计划于2017年6月份完工;“塞外安康新居”已于2016年底基本完工,尚未进行竣工验收。本项目预计于2018年初全部具备运营条件。
(4)项目产出
本项目将建成公租房7278户,户均48.23㎡,按户均2.2人测算,小区可居住人数16763人;商业用房6.33854万平方米;停车位3049个。本项目商业兼容比例20%。具体产出物说明如下表:
序号 | 年度 | 产出物 | 计量单位 | 塞外安居新城 | 塞外安康新居 | 合计 |
1 | 2018 年 | 公租房 | 户 | 4256 | 3022 | 7278 |
2 | 2018 年 | 商品房 | 户 | 0 | 342 | 342 |
3 | 2018 年 | 地下车位 | 个 | 1754 | 1295 | 3049 |
4 | 2018 年 | 商业用房 | 平方米 | 47981 | 15404.4 | 63385.4 |
3、项目运作方式
呼和浩特市“塞外安康新居”、“塞外安居新城”公租房PPP项目采取TOT(转让-运营-移交)运作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中选社会投资人将与内蒙古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障房公司”)签订《合资合同》,按照60%:40%的股权比例在呼和浩特市合资成立项目公司。
呼和浩特市政府授权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房管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权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受让“塞外安居新城”和“塞外安康新居”公租房项目资产,并负责项目的租售和物业管理,收取公租房出租出售款、商业用房出租出售款、商品房的出租出售款和地下停车位的出租出售款,并获得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届时政策规定不能出售的公租房无偿移交给保障房公司。
保障房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保障房公司以部分资产作价出资的方式参股项目公司,并将除作价出资外的其它项目资产转让给项目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9.3亿元,项目资本金确定为项目总投资的40%,由保障房公司和中选社会投资人按股权比例投资。本项目可能引入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下设的“内蒙古中政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其作为引导资金以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0%的额度投资于本项目资本金。如能成功引入该基金,则各方出资比例和股权结构做相应调整。项目资本金外的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债务融资方式筹措。
项目总投资 |
项目资本金(40%) | 项目融资(60%) |
保障房公司 | 40% | 项目公司负责筹措 |
社会投资人 | 60% (计划引入中国政企基金作为引导资金以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0%的额度投资于本项目资本金)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通过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以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自行从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www.ggzyjy.com.cn)政府采购页面获取。
四、投标人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7日-2017年6月16日每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星期五下午及节假日休息)。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交纳帐户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须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方式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元)。
(1)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大北街支行
账号:
154*****3601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城北街支行
账号:
150*****664********9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户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
账号:
****************15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号: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户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丰州路支行
账号:
****************86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各缴纳保证金单位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各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应在2017 年6月16日(以保证金到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17 时之前,向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须及时凭银行存款进账回单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缴、退费窗口换取收据,网上登记后视为缴费成功,网上登记应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完成,否则自行承担后果。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从联合体成员之一的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由多个账户转入的投标保证金。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份正本,6份副本,无论中选与否,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文件必须在2017 年6月19日10:30分之前递交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6月19日10:30分
(2)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2 号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谢宁海 付冬梅
联系电话:(0471)
*******(0471)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保证金咨询联系电话:(0471)
***************7"> 采 购 人: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联 系 人:赵晓东莎琪娜
电话:(0471)
*******(0471)
******* 201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