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县一、三、四期集中供热除尘脱硫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同仁县一、三、四期集中供热除尘脱硫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同仁县一、三、四期集中供热除尘脱硫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RA2017-05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仁县一、三、四期集中供热除尘脱硫建设项目已由同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字【2016】214号文(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青海睿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同仁县集中供热一、三、四期集中供热站内

(2)招标内容:一期增建2套14兆瓦和2套21兆瓦燃煤锅炉的脉冲袋式除尘设备、脱硫塔、在线监测设施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和1500平方米的封闭式堆煤、堆渣场;三期增建1套14兆瓦燃煤锅炉的脉冲袋式除尘设备、脱硫塔、在线监测设施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和1500平方米的封闭式堆煤、堆渣场;四期增建2套14兆瓦燃煤锅炉的脉冲袋式除尘设备、脱硫塔、在线监测设施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和1500平方米的封闭式堆煤、堆渣场;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计划工期

E****************001001

同仁县一、三、四期集中供热除尘脱硫建设项目

除尘设备;燃煤燃气脱硫、脱硝设备

开始日期:2017年06月20日
结束日期:2017年09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其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提供主要货物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或产品使用认可证书,若为代理商,其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提供主要货物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或产品使用认可证书并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授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2、持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27日至2017年05月31日,每日上午8: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8:00,在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大厦海润酒店10楼1008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16日14时30分,地点为康乐北路延伸段(教育小区对面)政府3号楼14层(黄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青海经济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同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青海睿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

联系地址:

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大厦海润酒店10楼

联 系 人:

辛东涛

联 系 人:

汪静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2017年05月27日

标签: 脱硫 除尘 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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