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空调外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空调外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空调外机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宿豫分局的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空调外机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
1.2工程规模: 投资约 79 万元
1.3工 期: 10日历天(且在2017年6月26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
1.4质量标准:合格
1.5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一年且完成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0%,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对应满二年时付清。质量保修期为二年。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空调外机改造
1.7本次工程发包价:
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空调外机改造工程控制价:776686.14元,控制价即发包价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省四号文)。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企业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4.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4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材料。
4.4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内)。
4.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6.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6.4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401房间,联系电话:****-********);
4.6.5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6.6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需出具信用报告的单位,请登录“信用宿迁”网站,到“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信用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根据宿豫信用办发〔2015〕5号文第十条规定,信用报告原件须经宿豫区信用办登记、备案后方可有效。信用报告需按《宿迁市招标投标领域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试行)(2016年版)》标准规范对第三方信用评估报告进行更新办理(http://cxsq.suqian.gov.cn/sqscms/show/protal_showNoticeById.do?n_id=4ae6ee4b56347a********4b********)。
友情提醒: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2、宿迁市信用办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地址:太湖路181号,人防大厦103室;3、宿豫区信用办备案联系电话:****-********,地址:宿豫区政务服务大厅22号窗口(京东商城对面)。
4.6.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6月1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http://www.suyuztb.com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3)费用:网上银行支付,售价人民币 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155元),售后不退。咨询人:刘亚庆,咨询电话: ****-********。
( 4)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sqggzyjy.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 ********9d1&CategoryNum=014">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
5.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3日内;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9日14时30分;
7.2开标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公寓四楼);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宿豫分局
地址:宿豫区珠江路
联系人:蔡大队
电话:139*****12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城区府前小区38排10号
联系人:仇知
电话:185*****804 0527-********8
邮箱: ********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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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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