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学校项目配套设施门卫室、围墙、围栏、车棚、旗杆等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学校项目配套设施门卫室、围墙、围栏、车棚、旗杆等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DY1705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学校项目配套设施门卫室、围墙、围栏、车棚、旗杆等工程, 已由长汽车经发字【2015】41号文件、长汽车经发字【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补助+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学校项目配套设施门卫室、围墙、围栏、车棚、旗杆等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投标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信誉情况)。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时30分,下午13:00时至16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7年6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
联系人:刘佳
电话:180*****115

标签: 旗杆 车棚 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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