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仪器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G1-5494-GXXY
三、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采购监测仪器设备一批,包括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筛分仪、分液漏斗垂直振荡器等设备。(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叁佰叁拾壹万元整(¥*******.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必要的能力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9:00-12:00时,15:00-18:00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辰座7楼A室)
3.售价:每套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所需材料:投标人代表凭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购买:(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等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以下统称为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复印件;(4)非法定代表人等携带由法定代表人等签字的法定代表人等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于2017年2月-4月交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检察机关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关于投标人近三年来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一份复印件留存,需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招标文件邮购。
注:本公告中的各种复印件均需与其原件尺寸相同,报名时不接受对原件放大或缩小的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20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辰座7楼A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20日9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开标时间。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辰座7楼A室(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联系事项:
1.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公园路49号
联系人: 招一鸣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方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辰座7楼A室。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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