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鹤鸣社区绿化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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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交易信息

兴隆台区鹤鸣社区绿化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兴隆台区鹤鸣社区绿化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盘锦市兴隆台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关于盘锦市兴隆台区鹤鸣社区绿化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兴发改发[2017]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同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隆台区鹤鸣社区绿化改造工程监理(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隆台区鹤鸣社区
2.2合同估算价为5.5万元。
2.3工期要求: 2017 年6月26日开工至 2017 年10月31日竣工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绿化改造工程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总监(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5月 25日至 2017 年5月29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0.11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7 年5月27日至 2017 年5月31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6月19日9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同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张春滨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丰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开发区科技街
联 系 人:李鑫
电 话: ****-*******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7488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区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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