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台低温液体槽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年2台低温液体槽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钢运输公司2017年2台低温液体槽车购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购置,招标人为:重庆钢铁集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业主:重庆钢铁集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重钢运输公司2017年2台低温液体槽车购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一标段:1台液氧低温液体运输汽车;二标段:1台液氮低温液体运输汽车。上述设备的购置及协助车辆上户工作。详细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投标人可以分别或同时对以上二个标段投标。
2.2交货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园区C区重钢运输公司五大队
2.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0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制造商投标:
A、投标人是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B、投标人2013年至今具有同类型产品制造、供货业绩,并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制造、供货能力;
C、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产品3C认证证书;
D、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2代理商投标:
A、投标人是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B、投标人具有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产品授权证明;
C、投标人所供产品的制造商应满足3.1.1A、C、D条款的规定;
D、投标人2013年至今具有同类型产品供货业绩,并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3一个制造商不能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 2017年6月5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2:30时,下午 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区大堰二村重钢电讯大楼四楼417)。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钢铁集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重钢钢城大厦4-9
联系人:王相楚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永明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重庆大渡口区大堰二村重钢电讯大楼四楼代理部
招标人:重庆钢铁集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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