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河新桥园至玉圭园段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河新桥园至玉圭园段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河新桥园至玉圭园段整治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以桂水水管〔2017〕31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规计〔2017〕12号文下达了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桂林市雁山区水利电力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桂林市雁山区水利电力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市水利招标备案 [2017] 19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桂林市雁山区良丰河新桥园至玉圭园大桥河段。
2.2建设规模:本工程雁山科教园段工程等级为IV等,防洪堤、护岸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其余河段工程等级为V等,护岸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 年7月10日,完工日期为2018年7月9日,计划工期 365天(日历日)。
2.4招标范围: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河新桥园至玉圭园段整治工程的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招标内容:本工程治理河段总长约7.73km,新建防洪堤1.605km、护岸5.095km,设置穿堤涵洞3座、排水涵管19座及适当的下河步级等。
2.6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分为2个标段。其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I标段,综合治理河长约7.73km,新建左岸防洪堤总长1.605km,新建左岸护岸3140m,排水涵管7座、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批复建安投资约650万元。
II标段:综合治理河长约7.73km,新建右岸护岸1955m,穿堤涵洞3座、排水涵管12座、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批复建安投资约9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或防洪堤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4 信誉要求:(1)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2)投标人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检查员、安全管理员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函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 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初 级或 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 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等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7年6月6日至6月12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办公楼3楼)。
发售人负责人:唐工,联系电话:****-*******。
发售方法:(1)要求《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购买并实名登记,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用照相器材进行现场拍照记录。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
①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必须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②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内)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或防洪堤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a、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b、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打印网址、打印时间、二维码、“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水印)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桂林市雁山区水利电力工程管理站指定基本账户;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由投标人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核对和保存。投标文件附银行转账底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开标会上,投标人必须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交招标人及监督人员审验,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7年 6 月 12 日17:30分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6.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签到并验证,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3各投标人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并且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6.4招标人约定:
2016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桂林水利信息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7年 6月 29日10时00分在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办公楼3楼)开标室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市雁山区水利电力工程管理站
地 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8号
联系人:兰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
邮 编:541000
联系人:唐工
电 话: ****-*******
传 真: ****-*******
招 标 人:桂林市雁山区水利电力工程管理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17年5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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