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第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第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科技设施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第1标段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天津市发改委关于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科技设施建设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备案的证明》津发改备【2017】3号、《天津市发改委关于天津泰达津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科技设施建设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备案的证明》津发改备【2017】4号、《关于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科技设施建设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备案的证明》津发改备【2017】6号和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滨海新区高速公路部分)项目备案的证明》津滨审批投准【2017】4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津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财政拨款补贴,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70%、财政补贴30%,招标人为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范围为天津市已建的19条高速公路,共计里程约1218.72公里。具体路段见下表:
天津市已开通高速公路统计表
序号 | 高速公路编号 | 高速公路名称 | 建成年限 | 里程 (公里) | 所属公司 | |
1 | G1N | 京秦高速 | 已建 | 28.16 | 高速集团 | |
2 | G2 | 京沪高速 | 已建 | 92.85 | 高速集团 | |
3 | G18 | 荣乌高速 | 荣乌高速二分 | 已建 | 59.328 | 高速集团 |
荣乌高速津晋西段 | 已建 | 13.718 | 鑫宇公司 | |||
荣乌高速四分 | 已建 | 15.074 | 高速集团 | |||
4 | G25 | 长深高速 | 长深高速南段 | 已建 | 45.364 | 高速集团 |
长深高速北段 | 已建 | 59.804 | 新展公司 | |||
5 | G2501 | 滨保高速 | 已建 | 99.4 | 高速集团 | |
6 | S1 | 津蓟高速 | 已建 | 115.4 | 高速集团 | |
7 | S2 | 津宁高速 | 已建 | 47.654 | 高速集团 | |
8 | S4 | 津港高速 | 已建 | 14.92 | 高速集团 | |
9 | S21 | 塘承高速 | 已建 | 90.7 | 高速集团 | |
10 | S50 | 津晋高速 | 津晋高速东段 | 已建 | 24.333 | 高速集团 |
津晋高速西段 | 已建 | 8.239 | 鑫宇公司 | |||
11 | S51 | 宁静高速 | 已建 | 41 | 高速集团 | |
12 | S60 | 滨石高速 | 已建 | 21.021 | 高速集团 | |
已建 | 5.5 | 高速集团 | ||||
13 | S11 | 海滨高速 | 已建 | 70 | 滨海新区高速公路公司 | |
14 | S3 | 津滨高速 | 已建 | 27.976 | 津滨公司 | |
15 | S40 | 京津塘高速 | 已建 | 100.853 | 华北高速公司 | |
16 | G1 | 京哈高速 | 已建 | 37.179 | 天昂公司 | |
17 | S6 | 津沧高速 | 已建 | 42.128 | 天永公司 | |
已建 | 12 | 天朗公司 | ||||
18 | S7 | 津保高速 | 已建 | 24.816 | 津富公司 | |
19 | S30 | 京津高速 | 已建 | 121.303 | 京津公司 | |
合计 | 1218.72 |
建设设计内容包括:
(1)各级机构设施建设和改造:1处高速处路网管理中心改造、1处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改造、1处违法数据上传中心改造、14个集团/路段中心改造、9处高速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建设或改造。
(2)各高速公路路段外场设施建设:道路视频监控、主线电子警察、应急车道违法抓拍、一车道违法抓拍、车间距违法抓拍、互通匝道卡口抓拍、收费广场违停、服务区出入口抓拍及配套传输、供电和防雷设施。
(3)视频事件自动检测系统建设。
(4)移动指挥车、无人机等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车载全景违法取证系统建设。
(5)专网建设。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第1个标段,划分如下:
1标段:(1)、天津市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公共部分(包含各级机构设施建设和改造,移动指挥车、无人机等移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车载全景违法取证系统建设,专网建设)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概预算的编制;(2)、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津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属高速公路(含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的公共部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科技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建设项目(包含各高速公路路段外场设施建设、视频事件自动检测系统建设)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概预算的编制。
2.3 设计周期:
自签订合同起20天(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公路行业(交通工程)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具有一项高速公路工程机电系统新建或升级改造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16层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 招标人: |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支队 |
地 址: | 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899号 | 地 址: | 京津塘高速公路机场收费站 |
邮 编: | 300300 | 邮 编: | 300300 |
联系人: | 周晓亮 | 联系人: | 沈宁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邮 编: | 300040 |
电 话: | |
传 真: | |
联 系 人: | 张齐、郝文杰 |
2017年5月31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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