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办公室关于第四届中俄博览会和第二十八届哈洽会篷房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办公室关于第四届中俄博览会和第二十八届哈洽会篷房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位: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办公室

采购项目名称:篷房租赁

采购内容:第四届中俄博览会和第二十八届哈洽会篷房租赁

二、拟采购货物的说明

篷房租赁用于第四届中俄博览会和第二十八届哈洽会室外机电馆、安检区、餐饮区。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高山篷房制造(沈阳)有限公司是全国篷房行业唯一的自主研发与创新、有专业施工自主搭建团队、在多个城市都有库房及工作人员的篷房厂家。高山篷房自2004年第15届哈洽会起连续合作了12年,会议前期、中期、后期始终在现场进行跟踪服务,配合快,效率高,有效合理的避免很多问题的产生,为每届大会高标准布展提供了技术保障。经过多年实践经验积累,高山篷房已经总结出一整套针对中俄博览会和哈洽会场地情况、气候温度,使用特点等针对性强、专业性高的服务经验和方法,具体如下:

1.为使机电馆篷房内部展厅的布局合理,特采用最先进且针对中俄博览会和哈洽会唯一定制的自主研发篷房结构模式(内部加固及细节处理,更美观,更安全)

2.机电馆篷房防雨水处理系统,进行专属的篷布改造及地面处理,篷房相连处采用天沟水槽加二道导水管处理,地面采用加密防水性处理。

3.机电馆篷房为承重固定方式,特在会展中心地下库房放置500吨的吨石供固定使用。

4.机电馆篷房内部灯具采用低能耗高照明的系统模式,也是为迎合中俄博览会和哈洽会做的低能环保方面进行特殊订制的。

5.针对餐饮区篷房,进行合理化更改,特制订通风换气系统,以保障餐饮区内部环境的空气清洁与舒适。

6.针对安检篷房安检机的标准,做相应的技术改动,使其更美观。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高山篷房制造(沈阳)有限公司

五、专家论证意见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孙淑芬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49所

高工

王大强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高会

王嘉波

黑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局

高工

专家综合论证意见:

经详细论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第四届中俄博览会和第二十八届哈洽会篷房租赁项目符合以上采购法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公示期: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监管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七、采购单位: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办公室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美顺街35号

联系人:杨朝辉

电话:********

财政部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办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180号

联系人:刘振友

电话:********

联系人:刘佩玉

电话:********

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篷房租赁 博览会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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