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河东机场三期口岸联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室外幕墙工程

银川河东机场三期口岸联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室外幕墙工程

银川河东机场三期口岸联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

室外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河东机场三期口岸联检综合业务用房项目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3】69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使用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代建单位(招标人)为宁夏石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幕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河东机场三期建设规划用地范围内,联检综合楼建筑面积7853.24㎡;

2.2招标内容:联检综合楼幕墙工程,含玻璃幕墙和石材幕墙;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县级以上检察机关(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4 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7 5 31 日至2017 6 7 日(截止于2017 6 7 18 00分)通过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上传报名资料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 6 8 日至2017 6 14 日(截止于2017 6 14 1800分)在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楼市场部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6 29 9 00分,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8. 联系方式

使 用 单 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招 标 人:宁夏石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

联 系 人:安永录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86号

联 系 人:高赫唯 李锋

电 话:****-*******

标签: 幕墙 室外 业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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