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供氧设施招标公告

消防供氧设施招标公告

采购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藏消防供氧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DZB-SBCG-GYSBCG170529

二、采购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制氧系统(包含制氧主机、分子筛、空压机、冷干机、精密过滤器、缓冲罐、氧气增压机、氧气储气罐等)、稳压器、供氧管道、供氧终端及其配套组件等制氧、储氧、过滤、稳压所涉及的全部设施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规格参数详见清单)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还应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证书;

3)至少在3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成功案例;

4)制造商还需同时取得Ⅱ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含6854类别)、Ⅱ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含6854类别);

5)合格产品证明材料,需提供制氧主要设备检测报告、医用分子筛检测报告;

6)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备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安装的能力,并且能够在西藏提供售后服务,要求在藏必须有分支机构或常设办事处。

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每日上午9:30-12:30,下午3: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前往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及证件:

(1)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只能授权本公司人员,需提供报名前本公司为其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及公司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本公司制造或拥有的,还应提供第三方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等证明文件;

(4)类似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使用单位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5)近三年财务报表,企业需经营良好,不得出现亏损;

(6)为保证本次采购设备的顺利供货安装,要求投标人出具当地银行有效的企业征信报告;

(7)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公告3.1条要求的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报名时审核,并准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拉萨市柳梧新区空港花园酒店一楼会议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采购人地址:西藏拉萨市太阳岛阳岛路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B区63栋1单元11楼

联 系 人:谷坤 135*****009

日 期:2017年5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氧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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