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情况予以公告。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文字方式向湖北远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
一、采购人: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
二、项目名称: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项目
三、项目编号:HBYH2017-DY10-31
四、预算金额:46万元
五、拟提供单一来源的供应商名称: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因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是原有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嵌入电子凭证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而电子凭证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由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服务和运行维护,为保证系统的一致性和延续性,缩短系统开发周期,保护前期投资,建议该系统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与开发商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商谈。
采购人 | 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项目 | 预算价 | 46万元 |
联系人 | 李琴 | 联系方式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实施,是我市本级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建立新型安全管理信任体系。实现所有预算单位授权支付、直接支付和代理银行清算等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全部电子化。以电子凭证、电子印章等安全支撑控件为基础建立新安全管理信任体系,替代原有的纸质凭证。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一、电子凭证库实施是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的核心建设内容,按照财政部与人行总行针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制定的“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支撑控件”的部署原则,电子凭证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各省市必须使用全国统一推广的电子凭证库。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财政部电子凭证库唯一开发商,也是目前唯一具有省、市、县三级财政电子凭证库及电子印章实施经验的公司,同时也是湖北省本级(含财政、人行、各代理银行)电子凭证库和电子印章系统的实施服务商,选择该公司有利于少走弯路,同时可确保项目质量和工作进度。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能满足项目技术衔接一致性和业务延续性,保证按省财政厅的限时要求完成改革任务。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系统的前期是由相应供应商独自完成,均拥有自己独立的知识产权。以上系统由该公司升级不需要对系统数据进行迁移和重新培训,极大的减少了管理成本,也可减少因迁移而导致的数据丢失和错误,保证数据的稳定和安全,且采购及续订无其他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十一条(一)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 ||
拟成交价格 | 人民币46万元整 (暂定价格,最终成交价格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磋商时充分协商确定)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供应商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采取实名制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询。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5月31日
采 购 人:荆门市掇刀区财政局
联 系 人:李琴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远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爱华
联系电话:****-******* 189*****599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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