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长城水冲沟综合抢险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一)
金长城水冲沟综合抢险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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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长城水冲沟综合抢险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SGK(G)2017-008
1. 招标条件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招标人齐齐哈尔市文物管理站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金长城水冲沟综合抢险治理工程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招标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甘南县;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总投资额:11,565,500.00元;
标段一:6,846,408.00元标段二:4,719,091.00元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标段一:小乌尔科综合抢险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标段二:水冲沟抢险治理工程施工项目
(8)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0月30日;
(9)工程质量:达到省级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古文化遗址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投标时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人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资格,本企业2017年1-4月社保证明,如已到退休年龄,则需出示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即可),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岗位证,提供职称证时同时提供本企业2017年1-4月社保证明)、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班子成员需是相关专业)
注:1、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承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业绩。
2、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3、若提供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同时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3.5提示: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财采【2015】1号通知要求,自2015年2月1日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执行“一地登记、全省通用的原则”,由纸质验证改为供应商直接网上注册登记入库,网上注册登记地址:http://www.hljcg.gov.cn/xwzs!index.action(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用取消报名的投标方式。
有意投标者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者请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6月20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劳卫路18号第三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女士 滕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招标单位:齐齐哈尔市文物管理站
联 系 人:李家峰 联系电话:133*****806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2号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5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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