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展览馆通风管道工程谈判公告

山西省展览馆通风管道工程谈判公告

山西省展览馆通风管道工程谈判公告

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山西省展览馆(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山西省展览馆通风管道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展览馆通风管道工程

二.项目编号:HJZB-GC-********0

三.采购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2.范围包括:空调网管、型钢通风管道支架、回风箱等通风管道设施安装工程。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4.工程地点:山西省展览馆。

5.预算金额:674134.66元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

8.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各主要工作岗位的人员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

10.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证书;

2.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纳税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纳税凭证);2016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3.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报价人代表的社保关系证明原件(含姓名、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单位名称且网上可查);

以上全部证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除外)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2日(北京时间9: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亲贤街口78号飞云国际1709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7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2.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亲贤街口78号飞云国际1709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展览馆

联系人:杨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78号飞云国际1709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转805

电子邮箱:hjzb********@126.com

山西华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31日

标签: 管道工程 通风 展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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