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研究院仪表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上海研究院仪表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7上海研究院仪表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7上海研究院仪表租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TM-DXZB********,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7">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项目概况:2017上海研究院仪表租赁服务项目
1.2招标内容:根据研究院研发需求,提供仪表租赁及相关服务,租赁的仪表包括:无线类、移动核心网类、IP网络类、IP网络安全类、视频类、接口协议类等。
1)无线类:信道仿真仪、LTE/NB-IoT路测系统、LTE网络空口协议分析仪、WLAN无线网络性能测试仪、无线网络语音测试仪等;
2)IP及移动网络核心类:EPC(ePDG/PGW/SGW)仿真性能测试仪、CPRI码流测试仪、POE测试仪、100GE/40GE/10GE/1GE网络仿真及性能测试仪及板卡、网络同步测试仪、网络损伤仪、网络应用层仿真及性能测试仪、NFV/SDN分析测试仪等仪表或板卡;
3)网络安全类:网络安全测试仪;
4)视频类:Lora测试仪,融合CDN性能测试仪、流媒体压力测试仪、机顶盒自动化测试仪、视频质量分析仪、视频用户体验测试仪、音频质量测试仪等;
5)接口协议及工具类:多格式高标清SDI/HDMI信号监测仪、HDMI协议分析仪、光谱分析仪等。
1.3本项目********5">划分为2个标。
1.4服务地点:上海
★1.5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00万元(含税价格)。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8">★2.投标人资格要求********6">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等值人民币)。
2.2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3投标人需具备具有相应代理的仪表公司在本项目服务地点的服务授权。
2.4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告正文及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若参选人为2015年至参选截止时间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成立之日至参选截止时间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告正文及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2.5投标人须具有仪表脚本定制技术支撑能力,提供相应的服务案例情况。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7)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9">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投标人于2017年06月01日至2017年06月0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3楼通贸公司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提供(2)、(3)两项资料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伍佰元),售后不退。
********1">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3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3楼通贸公司会议室。
5.2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2">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42.99.33.233:8001/ESC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http://)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42.99.33.233:8001/ESCM)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3">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21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陈冬莹,黄虹洁
联系电话:188*****479,189*****188
电子邮箱:188*****479@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
邮编:200050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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