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第二次招标公告

LED显示屏第二次招标公告

丰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丰城市水利局的委托,依据丰城市政府采购办批准的采购方式,对丰城市水利局LE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编号:FCZFCG-2017-009-1

二、采购内容:LED显示屏


序号

品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

技术参数及配置

1

LED显示屏

1

人民币11万元

详见《货物需求表》


注:本次竞谈采购采用纯国产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

三、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3)投标人必须提供LED屏体的厂家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响应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响应供应商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原色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LED屏体的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承诺函,且控制电脑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五、响应供应商领取标书及报名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2017年6月6日下午17:00时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在即日起至开标截至时间前(工作日),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未参加报名投标无效。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如对标书有异议,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日之前提出。

七、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数: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收款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14-081101040014027

八、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丰城市新城区龙光中大道335号(部门综合大楼)九楼第二开标室。

九、竞争性谈判时间:2017年6月7日上午10:00时,在丰城市新城区龙光中大道335号(部门综合大楼)九楼第二开标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丰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丰城市新城区龙光中大道335号(部门综合大楼)3楼丰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十、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cgzj.gov.cn/

丰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显示屏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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