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专用车招标公告

法院专用车招标公告

左权县人民法院法院专用车谈判公告

左权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左权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法院专用车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法院专用车

二、项目编号:左采竞字[2017]004号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法院专用车

详见招标文件

1辆

预算金额:贰拾壹万玖仟壹佰元整 ¥:219100元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清

供货地点:签合同时另定

供货时间:2017年6月30日前

注:招标文件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9.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资质及证明: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生产厂家经营范围包括乘用车制造)、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②经销商提供乘用车制造厂家经销授权书

注:投标时需提交以上资质证件原件。

五.所投项目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备案登记表(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法人身份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5、招标工本费缴纳回执单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左权县政府采购中心(左权县滨河路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八楼804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预算金额的2%

5.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左权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名称:左权农商行便民分理处

银行行号:********2919

银行账号:****************06223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354—*******

八、采购文件领取办法:有意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请直接将本采购公告后的“领取采购文件登记备案表”填写清楚与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一并发电子邮件至我中心,我中心将发电子采购文件或者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6月8日上午9:00

地点:左权县滨河路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八楼817会议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左权县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左权县人民法院

项目负责人:王保军 联系电话:158*****447

采购代理机构:左权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左权县政府采购中心(左权县滨河路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八楼804室)

联系人:雷女士、郑女士

电话及传真:0354—*******

电子邮箱:zqcgbm@163.com

邮编:032600

附件:

出售招标文件登记备案表

左采竞字[2017]004号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企业地址

项目名称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授权代表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特别申明:(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若不包含所报项目内容,评委评定审核中作无效标处理与采购中心无关。

(2)若所报包别有所调整,请重新发送本表格。否则计费按原包数计算。



左权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6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用车 法院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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