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计划服务招标公告
营养改善计划服务招标公告
通海县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通海县教育局的委托,对“通海县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通海县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供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采购所涉及五大类产品的实际要求,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
2.5投标人至少应提供近1年(2016年度已审计提供2016年度,2016年未做审计的提供2015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6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7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8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注:1、如经检察机关审核后有不良记录者,将取消投标资格。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查询内容至少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
2.9近3年(2013—2015年)未因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工商、卫生、食药监局等部门的行政处罚,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
2.10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所投全部产品,存在部分产品为投标人自主生产的,投标人还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2.11投标人应具有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能够按时限配送,配送人员须年满18周岁以上,并具有健康证。
2.12投标人如有幸成为中标人后必须在通海县设立符合储粮标准的粮食仓容规模。按照当地主食口粮习惯满足学生20天的口粮需要(人均0.25公斤/天),成品粮仓容规模原则上按上述标准配套、且符合成品粮油食品储存标准。
2.13投标人具有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货源供应充足、稳定、可靠。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要求如下:
1)米、面(含面条)、油类:
产品需由符合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粮食厅联发文件云教财[2015]88号文件(附件1)要求且是通海县内的生产供应商提供,并取得QS或SC标识。
2)肉禽类:投标人须提供与养殖猪、牛、鸡、鸭、禽蛋副产品的合作社(养殖场)或者经营生鲜肉类、禽蛋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签署针对本项目肉禽类产品的供货协议。猪肉需在县内定点屠宰厂出厂的合格肉类,且需整块送至学校,不允许配送绞好的肉及冻肉。
3)调味调料类:投标人所投调味调料类产品可以提供经销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协议或产品授权书,供货协议或产品授权书必须符合:
①供货内容至少应包括本次采购产品内容;
②明确所供产品、品牌、生产地、规格/型号、供货期等必要内容,并且供货商对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商的可免)。
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所需物资:投标方需提供1个及以上品牌的学生饮用奶或植物蛋白饮料,1个及以上品牌的小食品,且按学生身体成长需求组配出不少于20种“学生饮用奶(或植物蛋白饮料)+小食品”组配方案(含不少于5种符合清真要求的方案)。
注:学生饮用奶:必须采用经超高温灭菌或巴式杀菌法等工序制得的纯牛奶或调味乳。其中纯牛奶:每100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2.9克,脂肪含量≥3.1克,非脂乳固体≥8.1克,保质期≤6个月;调味乳:每100克牛奶中蛋白质含量≥2.3克,脂肪含量≥2.5克,保质期≤6个月。
①学生饮用奶:若投标人为非生产制造商进行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所供学生饮用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且:a.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 b.不接受制造商的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c.如果制造商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特别说明:供应商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商的可免。
②小食品、植物蛋白饮料:需提供国内知名品牌,且具有对学生身体成长所需的营养成份。
2.14检验(检测)报告要求:针对本次项目,投标人所投大米、食用植物油、学生饮用奶(灭菌乳、调味乳)等食品,必须提供第三方质检中心(机构)出具完整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2.15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中标后须在当地设有能满足本次项目实际需求的固定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1200平米),并按办公区、仓储区、分装区、消毒区等进行布局且按需求配备冷冻及冷藏设备,并配备能满足中标标段运输需求的食品运输专用车辆,作为项目的后勤保障,建立《食品销售电子追溯系统》并作出响应承诺。采购人将在中标通知书下发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查验。经营场所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中标供应商弃权,采购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且按中标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
2.16投标人所投预包装产品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2.17投标人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现有最新的国家标准及现有产品质量标准。
2.18针对本次项目,如投标人中标后,所供产品的有效质保期不得低于规定质保期的三分之一时限。
2.19投标人所投粮油类产品企业生产、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大米生产企业具有《粮食收购许可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用油生产企业具有《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所投粮油类产品生产企业近3年(2014—2016年)辖区内从事粮油食品经营的税收证明,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注:证明材料为1、粮油类产品生产企业所在辖区税务局开具的完税证明函;2、提供税款所属时期税务局或银行的(电子)缴款凭证,且清晰反应缴款品名/名目)。
3)投标人所投粮油产品的生产企业建立有规范的粮油食品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管时间不低于3年。(注:经营台账须提供不低于3年(2013—2015年)的经营台账书面证明材料,经营台账应按年度单独制作成册)。
4)投标人所投粮油产品的生产企业拥有2名以上(含2名)取得粮油食品保管《职业资格证书》的保管人员。
5)投标人所投粮油产品的生产企业拥有基本的粮食检验化验设备和2名以上(含2名)取得粮油食品质量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检化验人员。
6)投标人所投粮油产品的生产企业按时向当地主管职能部门报送粮油食品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注:提供2016年1月—2016年10月流通数据的书面证明材料)。
2.20投标人所供肉禽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鲜猪肉:投标人所供鲜猪肉必须在通海县内取得合法《生猪定点屠宰机构》资质的定点屠宰厂(场)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注:通海县内取得合法《生猪定点屠宰机构》资质的定点屠宰厂(场)名单: 杨广镇定点屠宰厂,河西镇定点屠宰厂,四街镇定点屠宰厂,桑园定点屠宰厂,九龙街道定点屠宰厂投标人可自由选择。
鲜牛肉、鲜鸡、鲜鸭肉等,须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禽蛋副产品:投标人所供鲜禽蛋必须符合国家GB2748-2003《鲜蛋卫生标准》。
2.21投标人所供调味调料类产品企业,还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GB/T20903-2007标准要求;
2)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22投标人所供学生饮用奶产品企业,还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乳制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所供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拥有稳定的优质奶源基地,有一定规模的自控牧场。奶牛饲养达到规范化要求,卫生防疫体系健全。
2.23投标人所供米线类产品企业,还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需提供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符合行业要求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2.2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招标内容
3.1项目名称:通海县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
3.2项目编号:云振采2017-122
3.3采购内容:详见下表及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
产品类别
货物具体内容
供货要求
1
米、面(含面条)油类
包括:大米、面粉、面条、食用植物油需提供非转基因一级菜籽油
产品需由符合省教育厅省粮食局联发文件云教财[2015]88号文件(附件1)要求且是县内的生产供应商提供。
2
肉禽类
包括:鲜猪肉、鲜牛肉、鲜鸡鸭肉、禽蛋副产品
猪肉需在县内定点屠宰厂出厂的合格肉类,且需整块送至学校,不允许配送绞好的肉及冻肉。
3
调味调料类
包括:酿造类调味品、腌菜类调味品、干货类调味品和食盐、味精、糖、黄酒、咖喱粉、五香粉、芝麻油、芝麻酱、花生酱、沙茶酱、银虾酱、番茄沙司、番茄酱、果酱、番茄汁、桂林酱、椒油辣酱、芝麻辣酱、花生辣酱、辣酱油、辣椒油、香糟、红糟、菌油等其它类调味品。
需供应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检验标准
4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所需物资
学生饮用奶(或植物蛋白饮料)+小食品。
※投标方需提供1个及以上品牌的学生饮用奶或植物蛋白饮料,1个及以上品牌的小食品,且按学生身体成长需求组配出不少于20种“学生饮用奶(或植物蛋白饮料)+小食品”组配方案(含不少于5种符合清真要求的方案)。
5
米线
需提供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符合行业要求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备注说明
1、供货内容:为上述表格中5大类产品。
2、本次项目分为A标段、B标段,共2个标段,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投报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人按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标段内的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3.4供货范围(即标段划分):详见下表及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标段
单位名称
学生人数
享受营养餐人数
食堂供餐人数
企业供餐人数
2017年春季学期
2017年春季学期
A标段:
包括
河西镇罗吉小学
209
209
209
河西镇寸村小学
209
209
209
河西镇河西小学
577
577
577
河西镇下回小学
139
139
139
河西镇代文小学
115
115
115
河西镇解家营小学
174
174
174
河西镇石山嘴小学
401
401
401
河西镇石碧小学
274
274
274
河西镇甸心小学
368
368
368
河西镇明泉小学
131
131
131
河西镇大回小学
134
134
134
河西镇汉邑小学
301
301
301
河西镇曲陀关小学
355
355
355
河西镇谭家营教学点
143
143
143
通海县兴蒙中心小学
307
307
307
通海县大梨小学
549
549
549
九街镇三义小学
385
385
385
通海县九街小学
388
388
388
通海县元山小学
240
240
240
通海县碧溪小学
303
303
303
通海县大河嘴小学
262
262
262
通海县九龙小学
441
441
441
四街镇四寨小学
236
236
236
四街镇者湾小学
205
205
205
四街镇七街小学
307
307
307
四街镇龚杨小学
338
338
338
四街镇四街小学
391
390
390
四街镇大营小学
311
311
311
四街镇十街小学
283
283
283
四街镇龙泉小学
102
102
102
四街镇二街小学
359
359
359
四街镇六街小学
260
260
260
四街镇海东小学
219
219
219
通海县河西中学
1972
1972
1972
通海县朝阳中学
1290
1290
1290
通海县九龙中学
969
969
969
通海县第三中学(初中部)
905
905
905
A包合计
14552
14551
7282
7269
标段
单位名称
学生人数
享受营养餐人数
食堂供餐人数
企业供餐人数
2017年春季学期
2017年春季学期
B标段:
包括
通海县秀山第一小学
2016
585
585
通海县秀山第二小学
1563
848
848
通海县大树小学
326
322
322
通海县六一小学
472
460
460
通海县长河小学
369
369
369
通海县金山小学
548
539
539
通海县黄龙小学
310
299
299
通海县东村小学
588
569
569
通海县云龙小学
290
290
290
通海县古城小学
378
378
378
通海县杨广小学
1122
1122
1122
通海县镇海小学
321
321
321
通海县义广哨小学
175
175
175
通海县兴义小学
233
233
233
通海县马家湾小学
126
126
126
通海县大新小学
406
406
406
通海县里山小学
635
635
635
高大乡第一小学
359
359
359
高大乡第二小学
270
270
270
高大乡路南小学
45
45
45
纳古中心小学
1926
1926
1926
通海县秀山中学
2050
627
627
通海县桑园中学
1172
1116
1116
通海县东麓中学
1325
1289
1289
通海县杨广中学
1228
1228
1228
B包合计
18253
14537
8041
6496
3.5供货期:三年,一年一考核,考核分80分及以上续签下年合同,79分及以下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一个月,整改合格的供应商续签下年合同,整改仍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供货资格。(考核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价方式及供应物资单价确定:
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要求在县内各大超市均有出售,投标时由投标人填报采购物资市场零售单价(近期通海县辖区内知名超市对该供货产品的交易回执票据价格),填报优惠下浮比例。
五、供货周期:
5.1企业供餐:每天供货一次(偏远山区学校可三天送一次货),将食品包装成袋,按学校班级人数分箱装,送至学校并搬运至学校指定位置摆放,且将营养餐食品所产生的垃圾回收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的配餐方案需每2月更换一次,更换时需提前20天将新的20种组配方案报县营养办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供应到学校。
5.2食堂物资:中标方按学校食堂要求时间供货。
六、结算方式:
按实际供应数量按月结算,当月货款次月15日后结算,中标方需提供通海县当地税务发票。食堂物资由学校食堂据实与中标方结算,企业供餐的物资由县营养办据实与中标方结算。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7.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以便拷贝;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服务)。
7.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鑫业商业城4幢4号) 。
7.4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还须携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2日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采 购 人:通海县教育局
地 址:通海县秀山街道西街80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189*****808
代理机构: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鑫业商业城4幢4号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427
标签: 营养改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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