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息县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7】0521号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息县公安局委托,就息县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息县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 本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息县公安局1个一级监控中心,3个视频监控实战应用平台(社会资源联网平台、综合平台、行业共享平台),乡镇派出所20个二级监控中心,智能化信息采集系统及智能化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等。
2.2 标段划分:共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2017年息县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2017年息县平安乡镇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标段:息县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监理。
2.3 施工各标段工期:在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设备的安装部署工作,并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少于1个月;
监理标段服务期:施工期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2.4 质保期: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3年的全免费质保服务,以保证整个系统和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
2.5 质量要求:符合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投标人要求必须为独立法人,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投标人最多可以投报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
3.2监理标段:
(1)投标人要求必须为独立法人,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4)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及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
(5)投标人提供2014年7月1日以来监理过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监理过同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请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交易中心窗口(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
施工标段: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社保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企业近三年的审计报告(2013年、2014年、2015年)、纳税证明材料;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相关岗位证书及身份证等原件。
监理标段: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企业近三年的审计报告(2013年、2014年、2015年)、纳税证明材料等原件。
【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施工企业),但应提供盖章的查询信息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以上材料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以上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受理。)
4.3 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4 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6月 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息县公安局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76*****0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玉凤路与郑汴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608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监 督 人: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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