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镇美术馆群配套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中兴镇美术馆群配套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中兴镇美术馆群配套道路建设工程,经都江堰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都发改项目[2008]42号);都江堰兴市投资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的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申请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
都江堰兴市投资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中兴镇美术馆群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2)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350亩;主线路长3000米,宽17米;支线长1300米,宽12米
(3)项目地址:中兴镇新益村、梅花村、上元村
(4)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
(5)管理期限:预计建设总工期12个月;工程保修期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资金来源:自筹
三、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法人执照具有工程项目管理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元);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信誉良好的企业;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适用范围须覆盖招标代理);
(4)2006年至今有建设总投资在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的建设项目管理二个及以上业绩;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2008年04月 1 日至 04 月 2日,每天9:00~11:00,14:00~16:00时(北京时间),到都江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须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须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副本、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适用范围须覆盖招标代理)、(以上证件均须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
4)2006年至今有建设总投资在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的建设项目管理二个及以上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和合同协议书,验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5)承担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至少具有二项工程类国家级执业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和工程类(土建或安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验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罗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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