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北京移动2017年昌平机房空调蒸发式冷凝器产品采购_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北京移动2017年昌平机房空调蒸发式冷凝器产品采购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北京移动2017年昌平机房空调蒸发式冷凝器产品采购、招标编号:GXTC-*******,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为了降低空调系统能耗,本工程对昌平机楼67台机房空调的134台室外机加装蒸发式冷凝器。 1.2 招标内容 1.2.1 项目规模:134台。 1.2.2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号条款不可偏离)。 1.2.3项目性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 1.2.4交货地点:北京移动昌平综合楼。 1.2.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收到招标人正式发货通知之日起20日内送到北京移动昌平综合楼。 1.2.6保修期:设备保修期为36个月(自终验合格证书签署第二日起算)。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累计销售300万元的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提供以上销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及订单)和相应发票复印件,业绩时间均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合同原件备查。销售额仅统计招标产品的金额,未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投标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必须提供近2年(2014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平衡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提供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3年(2014至投标截止日)内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发生过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以往合作过程中出现过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存在违法、违规记录,造假记录等。(2)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按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供的模板),并加盖公司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相关经营范围许可,提供工商局网站截图资料); 2.8.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8.3纳税证明:(1)应提供核发税务机构开具的涉税证明。(2)或应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的税票(银行扣税回单)复印件、《纳税申报表》(按照投标项目应税性质,提供相应税种)、银行流水单,单据均需加盖应答人公司公章或财务章,3者必须同时提供。(3)如果为零申报的情况,仍需提供《纳税申报表》,无需提供银行回单及流水单。其中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的企业,提供上一季度的预缴申报表。 2.8.4质量认证体系要求:投标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均应在有效期范围内,且认证范围应包含与本次投标产品功能相同的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8.5投标人需提供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投标样品1台,评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投标样品做封样处理。 | ||||||||||||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6月01日16时00分至2017年06月07日16时00分。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1.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 0元(¥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1.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1.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27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上。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意: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 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或应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六、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同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 6.2检测相关费用: 无 。 | ||||||||||||
七、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5.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2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3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开标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标时该供应商以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注3: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 邮编:100007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编:100044 联 系 人:吴剑鸣、李雪莹 电话:***-********-***,138*****552 传真:***-******** 电子邮件:138*****552@139.com 网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 ||||||||||||
十、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十一、附加项 见附件。 附件: 保密承诺书 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根据项目的《招标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此次招标项目,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技术要求,以及此次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负责保密; 二、保证不将本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复印、泄漏、外传或发生任何泄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和本项目其他相关单位的机密信息; 三、本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内容知识产权均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所有,保证不发生任何侵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 四、本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标准及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材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等内容将在本项目相关人员有限范围内传阅,保证不将上述任何相关内容透漏给我方内非本项目相关人员; 五、保证不将上述任何相关内容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除本次招标外其它用途; 六、开标现场禁止拍照、摄像和录音; 七、以上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件: 信誉及资格声明与保证 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作出如下声明: 一、我方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二、我方保证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保证如下: a.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b.近三年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 c.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 d、近3年内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未发生过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 e、近3年内不存在因弄虚作假或其他方式骗取中标而被否决投标或被宣布中标无效的违法违规行为; f、以往合作过程中未出现过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严重错误(重大质量事故、不按规定签署合同或合同终止、一年内出现2次(含)以上质量问题); g.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 h.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 i.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三、我方已获得合法销售、提供本项目货物所需的生产行政许可,对所销售、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且对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销售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我方郑重声明,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所提交的一切资料和数据,保证是真实的。 五、我方已充分了解虚假声明、提供虚假材料、数据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本声明及声明中所涉及事项如有虚假,我方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的处罚,并自愿承担被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解除合同以及赔偿本项目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损失的后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件: 不存在侵犯他方专利权承诺书 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保证在本项目中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不存在侵犯他方专利权的情形,否则由此产生的侵权赔偿责任概由投标人承担。如因此类问题导致本项目招标投标无效、废标、重新招标,则产生的相关损失亦由投标人承担。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件: 合作伙伴廉洁合作协议 为共同维护商业活动公平竞争秩序,保证双方在业务交往活动中做到诚信、廉洁、高效和共赢,特订本协议如下: 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商业交易活动。 2、在供应商资格确定、招投标、开标与评标等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禁止暗箱操作。甲方监察部门或其授权人员有权对采购项目实施监督,对于乙方有关采购的投诉和举报,甲方将认真调查,秉公处理,及时回复。 3、双方相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收受对方馈送的现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等,不得要求或接受对方为其住房建修、婚丧嫁娶、出国等提供资助,不得介绍亲友从事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收受回扣,不得参加影响公正执行的高档娱乐、宴请、健身或旅游活动,不得由对方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 4、双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就材料供应、数量变化、材料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5、乙方承接工程项目后(含工程建设、维护、监理、设计、系统集成等),在违反规定或未得到甲方明确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转包、分包。 6、双方不做违反商业道德、扰乱正常竞争秩序、有损双方形象的事情,不围标、串标,不泄露双方机密,不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不在预决算、招投标和商务报价中弄虚作假或恶意高估冒算。 7、双方人员发现对方人员有受贿或索贿行为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严重渎职等情况时,有义务向对方监察或相应部门举报。 8、乙方或乙方人员若因双方合作事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输送利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关合同总额(尚未签署合同时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计算)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100万元人民币时按100万元计算),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或工程款或质保金或投标/应答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等应付款中扣除上述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情况报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建议列入全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9、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以上任一条款,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单方终止该项目或其他与乙方有业务合作的项目,一至五年内不再开展新的业务合作。 10、甲方人员若违反本协议,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部门和人员,将按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及北京公司人员违纪违规相关处分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11、本协议是主合同不可缺少之附件,盖章需与主合同章一致,并与主合同一起加盖骑缝章。本协议可追溯至双方有业务接触时起。 12、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自愿遵守。 甲方廉洁问题举报渠道:乙方举报渠道: 电话:********-****5电话: 邮箱:jubao@bj.chinamobile.com邮箱: 甲方采购业务问题投诉渠道: 电话:52186699转87016 邮箱:yewutousu@bj.chinamobile.com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日 |
招标
|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