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路(龙山大道-合溪新港路)标志标线信号灯电警排查与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明珠路(龙山大道-合溪新港路)标志标线信号灯电警排查与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长兴县龙山新区明珠路(龙山大道-合溪新港路)标志标线信号灯电警排查与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兴县龙山新区明珠路(龙山大道-合溪新港路)标志标线信号灯电警排查与治理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长兴县龙山新区明珠路(龙山大道-合溪新港路)标志标线信号灯电警排查与治理工程工程内容:路口标志、标牌、标线、人行灯新增,杆件及路灯迁移,路面改造修复等。本项目预算约42万元。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或公路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2.3 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6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25楼东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龙山街道办事处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主任
电话:****-*******
招标组织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
长兴县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长兴县龙山街道办事处招投标中心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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