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部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场部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国有库伦旗水泉林场场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内林办函[2016]5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库伦旗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KL-JSGC-32
2、工程名称:国有库伦旗水泉林场场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国有水泉林场场部院内
4、招标范围:硬化种子晾晒台7590平方米,建设种子库等35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
5、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6、计划总投资:951424.00元
三、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如是内蒙古自治区区外企业,还需提供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通告带有投标单位名称的网页版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企业或个人投标。
6、根据库伦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9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报名时,还需提供银行保函或银行账户资金到位证明要达到30%,还需缴纳招标项目估算价2%的保证金。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核及报名资料
1、投标单位报名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证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④有效期内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⑥申请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⑦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⑧《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质检员、预算员、测量员证书原件;
⑩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
?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若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新版资质证书可提供带二维码复印件。
注:内蒙古自治区外企业投标需到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信息报送并出具网页查询结果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所有证件必须是经年检合格的,网上进行年检的需提供年检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17年06月1日—2017年06月07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库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经审查合格后投标报名即为有效,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库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库伦旗林业局
联系人:李永吉
联系电话:139*****95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可
联系电话:138*****796
八、银行保函金额:28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金额:19000.00元
九、保证金缴纳地址:
账户名称:库伦旗林业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库伦旗支行
招标人:库伦旗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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