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七路(通甲路-人民路南侧路)、铁路西侧路(钟秀东路-规划新胜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经十七路(通甲路-人民路南侧路)、铁路西侧路(钟秀东路-规划新胜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经十七路(通甲路-人民路南侧路)、铁路西侧路(钟秀东路-规划新胜路)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工程名称:经十七路(通甲路-人民路南侧路)、铁路西侧路(钟秀东路-规划新胜路)绿化工程
2、工程概况:
(1)批文号:崇川发改投资复【2015】53号、崇川发改投资复【2014】87号
(2)工程地点:经十七路(通甲路-人民路南侧路)、铁路西侧路(钟秀东路-规划新胜路)
(3)建设规模:估算投资 180 万元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
(5)计划工期: 45 历天
3、标段划分及相应标段的招标内容:
施工图所示的经十七路(通甲路-人民路南侧路)、铁路西侧路(钟秀东路-规划新胜路)绿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投标企业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项目负责人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价不低于120万元的绿化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违纪行为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与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无任何形式的纠纷;
(4)企业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7)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安全或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投标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价不低于120万元的绿化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9)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00元,无论中标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 月 22 日 9 时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以开标当日显示屏显示为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法,详见附件。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请各投标人携带“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将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4)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
南通市天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胜利路88号
地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大厦A座7楼
联系人:
纪工
联系人:
柴九玲
电话:
****-********
电话:
0513-********
传真:
传真:
0513- ********
2017年6月1日
附件: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特别提醒: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奖项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能正确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至招标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友情提示:若投标单位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及办法
(一)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标委员会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必须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若符合②要求的除提供技术职称证书外还须提供学历证书;若符合③要求的除提供技术职称证书外还须从事园林绿化工作年限证明)。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①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①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5
无行贿犯罪证明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6
企业类似业绩
投标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价不低于120万元的绿化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
7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①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诚信承诺书)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建设单位同意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证明。
8
企业履约情况
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诚信承诺书)
注
上述所有材料(1-8)均要以原件扫描格式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体现,扫描件应清晰可辨识,否则因扫描件模糊不清造成评审不通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三、商务标评审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商务标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商务标评标办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抽取。
(一)设定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已经在南通市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并上传至“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方法一:
(三)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所有报价取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四)投标报价得分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方法二:
(三)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则按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为B。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K1的确定办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0.95、0.96、0.97、0.98四个数值中随机抽取。
Q1的确定办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0.65、0.7、0.75、0.8、0.85五个数值中随机抽取。
Q2的确定办法:Q2=1-Q1
K2=0.84
(四)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1、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6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高总得分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1、若投标报价不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
2、若投标报价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3、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五、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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