玮元-A2017094: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玮元-A2017094: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对“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2.2招标编号:玮元-A******* 2.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见下表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进口产品60日历天。 2.5项目财政预算为478.29万元。 2.6本次招标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7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 3.3本项目接受仪器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本项目各标包所采购的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授权或取得制造商授权的代理资格;应具有所投产品的类似业绩和服务经历,实力较强,有良好的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 3.4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整体进行投标及报价,不得缺项、漏项;须保证本项目中所投设备配套及预装的所有软件均为正版软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6 月1 日至2017年6月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法人持法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类似业绩一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600 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2 日09 时00 分,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 号开标厅(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昆明市环城西路539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 联 系 人:王海丽、李虹、韦雯 电 话:(0871)******** 传 真:(0871)******** 邮政编码:650224 QQ邮箱:********15@qq.com 户 名: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盟信用社 财务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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