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校区工程(1#食堂,1#、2#、4#、5#学生宿舍楼,1#综合楼,2#、4#教师周转宿舍楼)见证
石桥校区工程(1#食堂,1#、2#、4#、5#学生宿舍楼,1#综合楼,2#、4#教师周转宿舍楼)见证
我单位受招标单位委托,拟对苍梧中学石桥校区工程(1#食堂,1#、2#、4#、5#学生宿舍楼,1#综合楼,2#、4#教师周转宿舍楼)见证取样、实体及桩基监测服务(CJZB2017-CW-3013J)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服务商须知、磋商内容及要求、评标方法(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社会公众可于2017年6月5 日17时前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预公示内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评审专家或社会公众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供应商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应当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向我单位反映,以便我单位完善竞争性磋商文件。当建议人为供应商时,请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委托办理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办理;当建议人为评审专家时,请携带有效的评审专家相关材料证明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当建议人为社会公众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
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联系人:陈 生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湖西三路12号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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