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2017年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支队2017年副食品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市支队2017年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市支队 | ||
行政区域 | 中卫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01日 18: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01日 18:24至2017年06月07日 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韦司德商务中心2-2010号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6月21日 15:30 | ||
开标地点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市支队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盛佳旺、贾勇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市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市支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海波132*****5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韦司德商务中心2-20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盛佳旺、贾勇 ****-******* |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市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市支队2017年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市支队2017年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NZPZC—*******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佳旺、贾勇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市支队
地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市支队
联系方式:李海波132*****5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盛佳旺、贾勇 ****-*******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韦司德商务中心2-201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市支队2017年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市支队的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采购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编号:HNZPZC—*******号
二、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市支队2017年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市支队2017年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蔬菜配送(含蔬菜类、水产类、豆制品、禽蛋类、酱腌菜类等)、调味品配送(含调料、饮料、干货类及牛奶)、清真肉品配送(牛、羊肉)、非清真肉品(猪肉),包括中卫市支队外围单位,直属二中队、直属四中队、中卫市中队、中宁县中队;院内单位,包括中卫市直属大队、机关灶。详细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
2、供应期限:1年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4.1投标人须在宁夏范围内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地区军粮供应站)或个体经营户,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所要配送的食品)
4.2有专业的供货渠道及固定仓储间;
4.3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4.4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4.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2017年3-5月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原件);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持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2017年3-5月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固定仓储间证明(以租赁合同或营业执照为准)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韦司德商务中心2-2010号)报名。
六、招标文件索取:
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套。
七、投标答疑会:
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6月21日15时30分(招标人自下午15时00分 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市支队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7年6月21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市支队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市支队
联系人:李海波
联系电话:132*****500
联系单位: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系人:盛佳旺、贾勇
联系电话:****-*******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韦司德商务中心2-2010号
2017年6月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在宁夏范围内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地区军粮供应站)或个体经营户,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所要配送的食品) 4.2有专业的供货渠道及固定仓储间;4.3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4.4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4.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以2017年3-5月连续三个月缴费凭证原件);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01日 18:24至2017年06月0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韦司德商务中心2-2010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1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1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卫市支队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招标
|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