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规划道路及排水工程(电厂路至二号规划路)招标公告

一号规划道路及排水工程(电厂路至二号规划路)招标公告

汉川市一号规划道路及排水工程(电厂路至二号规划路)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CZX-201705SZ-********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川市一号规划道路及排水工程(电厂路至二号规划路)已由汉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汉川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汉川政办发[2017]10号、川发改行审【2013】126号、川发改行审【2014】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汉川市汉融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汉川市经济开发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一号规划路长1068.8米。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约14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道路、绿化及人行道路缘石、道路排水等(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质量要求: 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申请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完 善的管理制度。

3.3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申请人近五年(2012年6月至2017年6月)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同时具备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3.6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同时具备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3.7.提供2013-2015年度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8提供项目经理及五大员有效的社保证明。

3.9五大员资格要求:须具备相应的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证。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1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查询时间为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13日前)。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

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新交易系统进行全流程运行,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潜在申请人,应该在孝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58.51.146.239:8090/TPBidder)完成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照新系统会员注册指南(投标单位可在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查询)。各申请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咨询电话****-*******

5.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孝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未按规定从“孝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15时00分。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现场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与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原物资大楼,汉川市仙女大道 148-1 号,西门桥建设银行对面),未提交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未按规定密封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及在递交 资格预审文件时未缴清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资格预审文件资料费,每 套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00 元,售后不退。

6.4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 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川市汉融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汉川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胡女士

电 话: 159*****45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川市仙女大道白云路52号

联 系 人:徐利会

电 话:136*****187

备注:1. 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

2.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 电厂 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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