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楼顶扇第二次招标公告
学生公寓楼顶扇第二次招标公告
重庆邮电大学对重庆邮电大学物业管理中心学生公寓楼顶扇采购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配置要求:详见附件配置要求:{{item.content | limitTo:120}}.... 更多配置要求:{{item.content }}收起
采购预算:¥122.00 数量:470(台) 小计:¥57,340.00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营业执照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报价开始时间:2017-06-09 10: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17-06-09 11:00:00(北京)
无
(一)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二)交货地点:
重庆邮电大学物业管理中心收货人:何仨喜 151*****607
一、具备验收条件后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
二、货物验收须有中标人、验收小组以及使用单位的人同时在场。
三、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共同检查外观、配置,双方签字确认。
四、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五、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原厂真货证明、合格证、提供所用质量和环保检测报告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一) 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二) 货物技术资料、原厂真货证明、产品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三)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由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经验收小组签字确认。
(四)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询价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御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合同签订生效后,待货到并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方向成交单位支付合同款的100%,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A、合格销售发票及相关票据。B、采购验收报告。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和服务响应时间都相同,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2)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两个日历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通过补遗方式对质疑进行答复。
(三)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供应商提供的风扇应符合技术要求条款中所标称的规格、参数和标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基本使用要求。
二、供应商应保证风扇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
三、产品质量保证期
(一) 自验收之日起,技术要求中有特别说明者按特别说明执行。
(二) 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三) 采购货物由产品生产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
四、售后服务内容
(一) 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二)现场响应:按厂家服务标准执行。
一、如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一天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五天仍不能交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根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情况向采购人赔偿。
二、若供应商违反售后服务条款,每违反一例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
三、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及采购文件要求的质量、服务标准或履约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保留追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责任的权力;
四、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条款执行。
联 系 人:卢彬
联系电话: ********126
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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