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鹿回头广场公园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三亚市鹿回头广场公园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三亚市鹿回头广场公园工程(一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鹿回头广场公园工程(一期)项目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投[2017]4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三亚市鹿回头广场公园工程(一期)项目(施工)。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155910㎡;地上建筑面积345㎡,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5967.48㎡;铺装面积68736㎡;施工便道面积15257㎡;水域面积4382㎡;绿地面积(含停车位)62383㎡;停车位375个;地面设置服务中心216㎡、移动售卖亭4座、景观置石等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公共休闲空间建设、亲水空间、海绵工程、码头配套设施、地面停车设施、半地下停车设施等。
2.3 建设地点:三亚市吉阳区,三亚河入海口的港区东侧,西临三亚河,北、东侧被榆亚路环绕,南临南边海路。
2.4 工程招标控制价:********3.95元(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与相关补充文件包含的所有工程)。
2.7 标段划分: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 2013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亏损。
3.4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在责令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和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的处罚记录。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2日至6 月 6 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凡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23日 9时 00 分,地点为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1 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 电 话:****-********
2017年 6月 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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