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17年6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17年 6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17年 6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千金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

湖州千金瑞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湖州千金瑞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15579万元建设千金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依据南浔区财政局项目服务联系单(编号:区财综【2017】13号),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商贷10000万元,建设单位自筹5579万元。本项目已获得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关于千金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号:浔发改投资【2017】32号。本项目建设分环境卫生整治、城镇秩序整治和镇容镇貌整治三项内容。(1)环境卫生整治包括:地面水体保洁工程包括建立片区垃圾分类中转站、公共水域综合整治,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疏通清淤等;新建一座建筑面积3193平方米的农贸市场等。(2)城镇秩序整治包括:治理占道经营、堆物等道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江南路新建工程,道路总长176米,红线宽度18米,新建道路、平侧石安砌、人行道铺设、交通标志线、路灯、雨污水管道等。(3)乡容镇貌整治包括:进镇入口景观;新建面积约780平方米的党群服务中心;向阳路等主要街道管线暗埋,其中雨污管网各新建600米左右,强电线下地暗埋1740米左右,弱电线下地暗埋2920米左右;示范商业街建立和外立面整治,包括主要道路两侧绿化、节点景观、建筑外立面整治等;老旧小区提档整治及推进镇中村、镇效村改造;其他区域共线共杆整治;沿街沿路沿河景观整治;推进一批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农舍;整治低小散行业;完善环卫、污水收集处理等配套设施;市河路小公园绿化提升;新建占地面积约10亩的文化广场;北庄漾13米宽景观绿化提升等。

项目于2017年3月11日~2017年3月27日、2017年3月29日~2017年4月14日,在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千金社区、千金村村委、南窑桥村村委公告栏进行二次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

1.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规范操作,并作好各种机械设备的降噪措施。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在夜间禁止施工,如和施工计划冲突,施工单位必须预先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按申请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如此则可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

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具有随时间变化程度大、漂移距离近、影响距离和范围小等特点,其影响只限于施工期,随施工期的结束而停止,不会产生累积的污染影响。工程在加强对扬尘排放源的管理,堆料场尽可能考虑设置在居民点下风向和距离较远的地方,物料运输车辆采取洒水降尘、加盖密封等抑尘、降尘措施降低施工扬尘的产生及排放;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现场不设沥青拌和站等措施减少沥青烟气的产生及排放;通过强化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疏通作业管理,保证疏通设备运行稳定,在水域两侧建挡板等措施,减少清淤污泥臭气的产生及排放。经上述措施可以将工程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减至最小程度。

3. 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千金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施工期工地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周围区域绿化及道路降尘用水;施工期淤泥堆放过程排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接管进千金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后由环卫处清运处置,不排放;清淤污泥用作清淤水域沿线弃塘、低洼地带填坑用土,清淤污泥禁止用作农业用土回田;建筑垃圾回填或清运,均能做到妥善处置,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无影响。

5.生态措施:整个施工现场对生态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营运期:

1.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通过绿化吸收、距离衰减,社会生活噪声排放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对外环境影响不大;道路改造后改善原有道路噪声,交通噪声排放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公厕臭气。只要每天保洁二次,管理到位、保持厕内清洁,做到地面无积水、无纸屑,大便器内无积粪,小便器内不积存尿液,无尿垢、杂物,墙壁、顶棚整洁,公厕内基本无臭味;为了尽可能减轻汽车尾气对道路周边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项目方合理布置绿化带,多种植绿化树木,同时合理规划道路沿线两侧的规划建筑,减轻对沿线区域的环境影响,可以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因此道路改造后对大气环境基本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营运期农贸市场、党群服务中心、健身文化广场均分别设有食堂,均按照要求配置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率不低于60%,排放浓度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0mg/m3的要求,对大气环境基本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3. 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千金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后由环卫处清运处置,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无影响。

2

练市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区、水口集镇、姚庄集镇

浙江湖州临杭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练市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位于练市中心镇区、水口集镇、姚庄集镇。

练市中心镇核心改造范围40645平方米;水口集镇核心区;姚庄集镇本次规划村域面积3.9平方公里,集镇规划面积约40公顷。该项目已由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立项,文号为:浔发改投资【2017】21号。

  本项目于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4月6日(工作日共10天)在南浔区练市镇公告栏、练市镇水口村公告栏、练市镇姚庄村公告栏、练市镇新丰村公告栏、花林中学、洪塘中学和练市镇凤凰桥小区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当地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来电、来函等方式的反对意见。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表发放并回收团体调查表7份和个人调查表25份,无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应采取限速、洒水等方式,可大大减少扬尘的发生量,可使扬尘量减少70%左右,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可大大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自然消失。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对当地地表水水质影响很小;施工期工地污水经沉淀池或者渗坑沉淀处理后上清水回用于施工过程,不排放,对当地地表水水质无影响。

  3、固废:建设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后由环卫处清运处置,不排放;建筑垃圾作为土方填塘或抬高地基,应认真核算土石方量,避免多余的弃土,且及时清运弃土。均能做到妥善处置,不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噪声: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规范操作,并作好各种机械设备的降噪措施。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在夜间禁止施工,如和施工计划冲突,施工单位必须预先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按申请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如此则可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营运期路面扬尘及汽车尾气通过沿线周围种植绿化等措施减轻影响,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对当地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及区域道路交通噪声经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因此本项目的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镇向阳路601号区政府大楼西楼2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评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