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招标公告
燃气锅炉招标公告
西宁市公安局等四个单位锅炉“煤改气”工程,已由 西宁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批准建设(宁计重字[2005]204号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燃气锅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1招标范围:燃气锅炉共15蒸吨
资金来源:国家专项资金
1.2工程建设地点为:西宁市 。
1.3计划交货日期为2005年08月20日前;
1.4产品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 标准。
2、投标申请人资格:(1)必须持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有效的锅炉(压力容器)D级及以上生产许可证及西宁市环保局颁发的西宁市环保产品设备检验登记书;(2)进口燃气锅炉必须持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进口许可证及西宁市环保局颁发的西宁市环保产品设备检验登记书。
3、投标申请人请到 青海成套招标公司 报名,时间为2005年07月06日至200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申请资格预审的具体要求:
4.1生产企业必须具备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2具有独立签定合同的授权;
4.3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和商业信誉,目前财务状况良好。
4.4企业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
4.5在国内或青海地区有一定的销售业绩。
5、资格预审申请时应提交的资料:
5.1有效的法人授权书;
5.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3营业执照复印件;
5.4锅炉进口许可证复印件或进口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代理授权书复印件;
5.5西宁市环保产品设备检验登记书复印件;
5.6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7相关销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5.8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相关资料。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西宁市公安局等四个单位锅炉“煤改气”工程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字样。于2005年07月11日17:00 时以前送至西宁市黄河路36号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7、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所有投标申请人,并于2005年07月12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8、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西宁市“煤(油)改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许国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成套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西宁市黄河路36号
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刘来福
公告日期:2005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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