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委托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为其所需的心理学院脑电仪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1、项目内容及编号:
便携式64导脑电仪 4套
招标编号:LNNUZC-
*******项目编号:LNZC
********860
审批编号:LNZC
********860
(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注:谈判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五)经销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
(六)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3、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4、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26日起,每日08:30至16:30(北京时间)(周六、日除外)
地点: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和平现代城A座公建三层1号)
5、谈判文件的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特快专递费。
6、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2月0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
7、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3年12月04日上午10:00--10:30(北京时间)
8、采购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联 系 人:李刚
电 话:(0411)
********9、采购代理机构: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和平现代城A座公建三层1号
电 话:(0411)
********-****传 真:(0411)
********联 系 人:李响、邹君
辽宁师范大学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