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环线二期工程(上浩站~重庆西站)安检系统招标项目补遗、澄清
重庆轨道交通环线二期工程(上浩站~重庆西站)安检系统招标项目补遗、澄清
各投标人:
现将投标人对重庆轨道交通环线二期工程(上浩站~重庆西站)安检系统招标项目的补遗如下,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一、补遗
1、招标文件第六章专用技术要求中:
2.5炸药探测仪,2.5.3技术要求: “1)所供设备使用离子迁移谱技术或荧光淬灭技术,并能够报警显示出爆炸物的名称”
改为:“1)所供设备使用离子迁移谱技术或荧光淬灭技术”。
2.5炸药探测仪,2.5.3技术要求;“4)设备单次检测时间不大于3秒“
改为:“4)设备单次检测时间不大于5秒”。
2、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及格式按如下格式执行;
制造厂商承诺书
致:
位于(生产厂家地址)的(生产厂家名称)是有声望的制造的制造者,在此就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代理商名称)在中华人名共和国参加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合同执行中承诺如下:
1、 我公司授权营业地点设在 (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就上述设备或材料代理我公司的产品。
2、 作为合同设备或材料的制造商,在合同执行中,我方将:
(1) 作为制造商与我方授权的(代理商名称)签署供货合同。
(2) 严格履行合同,按合同要求提供合同货物、技术文件和服务,并及时提供售后服务,负责解答买受人在合同执行中提出的有关问题。
(3) 对我方制造的合同货物,与代理商共同承担质量责任。
承诺方
制造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人:
代理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制造商、代理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印章(合同中附1次),如非法定代表人签字,还需附授权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及加盖印章原件。)
3、本次招标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17年6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止。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此外,其他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不变。
二、澄清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标包物资信息表报价。
2、在技术评分标准中的通用技术部分评审:第五章通用技术要求中国产化率不低于72%、投标人提交的项目管理文件、设计联络、工厂监造、出厂检验、工厂培训、人数天数响应都可以作为评分标准。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 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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