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楼大会议室LED显示屏招标公告
13楼大会议室LED显示屏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LIC.JS.LYG-ZH-2017-HW-08
我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13楼大会议室LED显示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13楼大会议室LED显示屏采购
二、招标内容: LED显示屏采购,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
三、采购预算:25万元(不含税)。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需提供屏体、控制系统的原厂产品生产厂家三年原厂质保函原件及针对该项目原厂授权书。
②投标申请人的所投产品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认证和CC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注: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
1、 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3、 生产厂家三年原厂质保函原件;
4、 针对本项目投标报名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
5、 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6、 所投产品ISO9001质量认证和CC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发放
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厂家三年原厂质保函、所投产品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认证和CC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上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止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经办人且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请申请人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到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到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公休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费用600元,售后不退。
六、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媒介:本公告在、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
联 系 人:王绪亮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2006室
联 系 人: 王相杰
联系人电话:****-********
2017年6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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