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服务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公告编号:15****-********-****
一、采 购 单 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采 购 项 目:信息技术服务
三、采购金额(元):142000
四、采购项目供应商:内蒙古奥尔弘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与呼伦南路交汇处名都中央广场2001室。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蒙文网站》是自治区首家政府蒙文网站,作为少数民族地区首府,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蒙古文网站的建设是市政府不可或缺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蒙古文版门户网站的建设标志着政府部门对少数民族信息化建设的重视及对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良好服务态度。该网站2012年由内蒙古奥尔弘科技有限公司全面升级改版建设,并进行运行维护服务。 蒙古文网站的建设及维护工作对于市政府办公厅面临多重困难。由于蒙古文的特殊性导致网站建设及维护工作相比传统汉文网站建设难度大大提升,且懂蒙古文少数民族语言的信息化专业人员的欠缺,进而更欠缺专业的日常维护人员。而蒙古文的信息采集工作是最大的难点,蒙古文的信息内容缺乏、汉译蒙工作人员的紧缺,导致网站信息的采集陷入瓶颈。为此从建站之初,市政府办公厅就全权委托内蒙古奥尔弘科技有限公司对蒙古文版门户网站进行全面运维服务,经过近些年的运营,社会反响非常好。 为保证市政府能安全、持续使用蒙文网站,保证系统无故障运行,仍由原公司运维,每年维护费71000元。 七、其他事项
专家论证会意见:李莉:市政府门户网站蒙古文版2012年由奥尔弘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并于2015年承担网站整体改版、升级,并长期承担网站日常维护和技术运维工作。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维护的现状,结合内蒙古奥尔弘科技有限公司的服务及运维能力,(该公司从2012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一直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蒙古文版)提供运维服务),网站采用奥尔弘科技有限公司自主开发的Orhoncms内容管理系统,该系统提供自主产权在线输入法及符合国际标准编码的字体、蒙古文编辑器、蒙古文全文搜索等关键技术的蒙古文内容管理系统,此系统前后台操作界面全部采用蒙古文书写习惯方式,是唯一符合蒙古文使用习惯的内容管理系统。考虑到蒙文门户网站长期运维的一致性、长期性、稳定性以及少数民族语言与日常维护内容的特殊性,经专家的讨论、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服务只能从内蒙古奥尔弘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建设后期合同中增加对呼和浩特政府网站(蒙文版)按月、季、年的运维报告的条款。吕同军:市政府门户网站蒙古文版2012年由奥尔弘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并于2015年承担网站整体改版、升级,并长期承担网站日常维护和技术运维工作。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维护的现状,结合内蒙古奥尔弘科技有限公司的服务及运维能力(该公司从2012年9月一直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供运维服务),网站采用奥尔弘科技有限公司自主开发的Orhoncms内容管理系统,该系统提供自主产权在线输入法及符合国际标准编码的字体、蒙古文编辑器、蒙古文全文搜索等关键技术的蒙古文内容管理系统,此系统前后台操作界面全部采用蒙古文书写习惯方式,是唯一符合蒙古文使用习惯的内容管理系统。考虑到蒙文门户网站长期运维的长期性、一致性、稳定性、少数民族语言与日常维护内容的特殊性。经过专家集体讨论、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服务只能从内蒙古奥尔弘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建设后期在运维合同中增加生成对呼和浩特市政府蒙文网站的月、季、年的运维报告的条款。王鹏:市政府门户网站蒙古文版2012年由奥尔弘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并于2015年承担网站整体改版、升级,并长期承担网站日常维护和技术运维工作。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维护的现状,结合内蒙古奥尔弘科技有限公司的服务及运维能力,(该公司从2012.9.1至2017年8月31日一直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蒙古文版提供运维服务), 网站采用奥尔弘科技有限公司自主开发的Orhoncms内容管理系统,该系统提供自主产权在线输入法及符合国际标准编码的字体、蒙古文编辑器、蒙古文全文搜索等关键技术的蒙古文内容管理系统,此系统前后台操作界面全部采用蒙古文书写习惯方式,是唯一符合蒙古文使用习惯的内容管理系统。考虑到蒙文门户网站长期运维的一致性、长期性、稳定性以及少数民族语言与日常维护内容的特殊性,经专家讨论、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服务只能从内蒙古奥尔弘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建设后期合同中增加对呼和浩特政府网站(蒙文版)按月、季、年的运维报告条款。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称
李 莉内蒙古工商局高级工程师
吕同军内蒙古中医医院高级工程师
王 鹏内蒙古大学高级工程师
公示期限: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9日。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磊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
监管部门联系人梁彦民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相关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IMG_********_160936.jpg
专家论证意见IMG_********_160948.jpg
专家论证意见IMG_********_160958.jpg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06月0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信息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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