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城易地扶贫搬迁杏园社区安置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沁水县城易地扶贫搬迁杏园社区安置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沁水县城易地扶贫搬迁杏园社区安置工程(一期),由沁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沁发改发【2017】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沁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140*****05310101
2、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22811.16㎡,地上6层,地下1层,建设内容包括1#-6#住宅楼的土建、安装工程等,工程概算总投资4862.5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635.28万元;
3、建设地点:沁水县城杏园社区
4、结构类型:砖混结构
5、监理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及保修责任期的监理;
6、监理工期: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保修责任期监理的工作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提供全套图纸供投标人复印(自费)。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须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总监);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⑥提供2016年度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⑦提供本公告发布日期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网上查询结果告知函彩印件(查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报名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只有符合评审条件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六、投标、开标时间及递交文件地点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上述第四条第二款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原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1日15时00分
递交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标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项目总监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到场参加;
开标时间:2017年6月2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原先生
电 话:139*****60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现场报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社区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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