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第十四师检察分院、编办、社保局、人社局等七个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第十四师检察分院、编办、社保局、人社局等七个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十四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十四师财务局统一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采取询价方式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专用设备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报价通过兵团电子交易平台发送,未办理CA认证及未完成平台上注册的供应商需完成上述操作后方可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采购方式:询价。
二、采购编号:
DSSSZFCG******** |
三、采购内容:详见询价单
四、报价截止时间:请于2017年06月06日 10:00之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所报产品必须是经营范围内的产品,否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以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
3、询价文件中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
4、报价通过兵团电子交易平台发送,未办理CA认证及未完成平台上注册的供应商需完成上述操作后方可参与报价。
六、费用:
1、凡在交易中心首次报名询价项目的供应商,须交付一年的保证金,保证金期限一年。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则无息付清,但在下次投标须再次交纳。
2、供应商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询价文件费及成交(中标)服务费。
七、说明: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必须是真实有效,经核实如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按无效报价处理。
2、所报产品如复制询价文件参数的,经核实、查询与实际不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八、如在审查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而做无效报价处理: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如果要求提供)
(2)不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
(3)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时,保证金将被没收:
1、询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报价资料(包括保证金);
2、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资格;
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及十四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十、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文件都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文件。
十一、有效的报价表
1、须写明所报产品的品牌名称、规格、产地、详细技术参数、供货时间及服务承诺,并写明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付款方式:中标后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商议。
3、报价包含货物价格、运费(到达用户指定地点)、装卸费、安装费、培训费、税金等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4、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6、成交商提供的发票必须与成交商品名称一致。
十二、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集中采购机构:十四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人:杨雪萍
联系电话:****-*******
网址: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www.ggzy.xjbt.gov.cn
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80号水管处5楼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
邮政编码:848000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四分中心
2017年6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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