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管工程设备(重新)招标公告
空管工程设备(重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是:嫩江墨尔根通用机场升级改造工程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关于嫩江墨尔根通用机场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东北局函[20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嫩江机场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嫩江县政府共同筹集,招标人为嫩江机场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墨尔根通用机场升级改造项目空管工程设备采购(重新招标)
2.2招标范围:100W中波无方向信标设备1套、自动气象观测设备1套、常规气象观测设备1套、双振筒气压仪2套、航空气象情报信息终端1套、气象观测资料处理系统1套、气象资料接收处理系统1套、便携式气象仪1套、图文传真设备1套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供货清单。
2.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货物技术指标达到国家和民航标准,如国家和民航标准不统一,则以标准高者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国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
(2)100W中波无方向信标设备应具有中国民航局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有效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临时使用许可证》;
(3)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财务和履约能力(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证明);
(4)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 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402室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临时使用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纸质版招标文件的邮寄收件地址等)。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8日14时00分,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嫩江机场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沈怀家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首都机场四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C区402室
联系人:刘佳
电 话:010- ********转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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