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招标公告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招标公告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西藏拉萨)和(西藏昌都)储备中心工程应急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西藏拉萨)储备中心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西藏拉萨)储备中心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16〕734号)批准建设,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西藏昌都)储备中心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西藏昌都)储备中心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16〕7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公路局,建设资金由国家全额拨款,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两个项目应急装备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为及范围
标段 | 设备类型 |
第4-1标段 | 汽车起重机 |
第4-2标段 | 应急指挥车、工具车 |
第4-3标段 | 油罐车、挂车、自卸车 |
第5标段 | 应急救援工具车、应急通信车、宿营车、生活保障车、净水淋浴车、多功能照明车、应急电源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 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
(3)近五年内具有两个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
(4) 有能力在西藏提供长期服务,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
(5)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家的须持有生产厂家产品代理证或授权书。
(6)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所供产品公告和生产许可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招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至12:30,15: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冶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和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至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表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招标信息栏中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自行安排。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1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30至11: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藏自冶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冶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 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0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 系 人:尼玛罗布、樊海仕
电 话:****-*******
传 真:****-*******
2017年6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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