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河龙线长安汽车厂至107线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定州市河龙线长安汽车厂至107线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XJZB-2008-37
1、河北省定州市交通局拟建的河龙线长安汽车厂至107线段改建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厅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冀交规[2006]589号。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为工程施工及监理各一个合同段:河龙线长安汽车厂至107线段改建工程全长4.195km。K0+000—K4+195.15按二级路采用整体式路基断面,路基宽12m,路面宽11.4m,野外段路面外侧各设30cm宽路肩石,外接排水边沟,村镇段路面外设30cm宽预制混凝土路缘石与路面齐平,外接40cmX40cm宽M7.5浆砌片石排水方沟。坡口坡脚外侧2米为占地界。路面横坡采用双向1.5%。设计标高以路线中心线为路线设计高。路面采用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封层+18cm石灰粉煤灰碎石+30cm石灰稳定土,路面总厚度为57cm。各沥青层间设乳化沥青黏层,用量0.3~0.6kg/㎡,下封层采用MS-2型微表处。该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总投资额约为1300多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在定州市境内。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5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8年11月20日。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及监理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公路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5、投标申请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须同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等资料的原件(均需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时间为2008年4月3日至2008年4月10日(9:00~11:00,15:00~17:00)。
6、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及其它要求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于2008年4月17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送至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5楼512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9、本公告将在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www.hebjtt.gov.cn/qlgk)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www.hebeibidding.com.cn)上发布。
招标人:定州市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定州市清风北街 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联系人:王月强 联系人:陈冠辉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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