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大通湖区社会投资旱地改造水田项目河坝镇和北洲子镇子项目规划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2016年度大通湖区社会投资旱地改造水田项目河坝镇和北洲子镇子项目规划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2016年度大通湖区社会投资旱地改造水田项目
河坝镇和北洲子镇子项目规划设计
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通湖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对2016年度大通湖区社会投资旱地改造水田项目河坝镇和北洲子镇子项目规划设计(采购编号:大财采计【2017】0516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服务成果要求、数量、服务期限:
项目名称:2016年度大通湖区社会投资旱地改造水田项目河坝镇和北洲子镇子项目规划设计
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服务成果要求 | 数量 | 服务期限 |
1 | 2016年度大通湖区社会投资旱地改造水田项目河坝镇和北洲子镇子项目规划设计 | 规划设计成果质量必须符合土地整治重大项目规划设计编制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且能通过各级验收审查 | 纸制文档三份,电子版文档一份 | 30日历天 |
注:投标报价必须低于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补充定额标准》,规划设计用按工程施工费的1.6%。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⑴、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⑶、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⑷、投标人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⑸、投标人具有施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从事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湖南省(含省级)省以上投资项目规划设计的财务、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具有土地规划设计乙级资质(含乙级)以上资质
3)、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不接受同一供应商同时参加2016年度大通湖区社会投资旱地改造水田项目其他子目的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日起至2017年6月8日止,每日上午8:00时到11:3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益阳市高新区春晓路刘家大屋6栋401室递交报名资料,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7年6月26日15:00时(北京时间)在大通湖区国土局5楼会议室(指定地址)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
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大通湖区政府采购办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大通湖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址:益阳市大通湖区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138*****65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绿地中央广场6栋2411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73*****082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标签: 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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